電影有「三更」,市井俚語文藝作品也有「半夜三更」形容詞。其實三更怎算半夜?
據說自漢朝起,皇宮指派專人值夜巡視,每個晚上分五班輪換,合共「五更」,每更約兩小時。值更人是「更夫」,按時辰敲木筒小鑼示更數,叫「打更」。
後來民間亦沿用為習俗。以前老百姓生活簡樸,紙醉金迷煙花地只集中特區(古代紅燈區),甚麼秦淮河畔、八大胡同、塘西風月……一般人早上牀休息了。大概七時左右已天黑,按此推算,所謂半夜三更,相當於現代的晚上十一時至凌晨一時而已,並非三點鐘。
這個時份,夜一點也不深,夜色亦不濃。市區好些地方多熱鬧,不少人此刻才抖擻精神出動,展開他們一天的新頁。即使打工仔,開OT,還在辛勤忙碌中。這個時候,巴士站排了人龍,地鐵尚未打烊,廿四小時營業的食肆,來了一批批興致勃勃商議下一站的少男少女,盡情花用無價青春。
而創作人,每在三更是「腦震盪」黃金時段,繁忙時間︱︱所謂「一天」工作完畢,便見東方曙光初現,天空由黯然的灰紫變亮。入夢的「夜」才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