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追查一宗市民遭人致電藉詞認親認戚要錢應急行騙案件,追查兩個收取騙款的銀行戶口,拘捕一名戶口持有人,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以一千六百元出賣涉案兩個銀行戶口,但否認致電行騙,他另因盜竊罪將於今日刑滿,現被加監四個月,需在獄中繼續服刑。
二十九歲的無業被告李俊健,於上月因盜竊罪被判監兩個月,刑期於今日屆滿,被告昨承認兩項欺詐罪名。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育有一名兩歲半大兒子,現須由社署暫時照顧,妻子則在內地。被告只是將兩個銀行戶口出售予他人,不知對方如何使用。
案件編號:TWCC42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