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氣配額制如賣污染權

廢氣配額制如賣污染權

隨着《京都議定書》生效,簽署國家為了達到廢氣排放量的限額,引進了工商業界的配額制度──超額國家可向有餘額國家購買排放量,到二○一○年,廢氣排放量買賣估計可達三千四百億港元。但專家批評,配額買賣制度只是讓超標國家可購買污染的權利。

5年後金額達3400億
英國氣候專家卡蓬估計,今年全球廢氣量買賣估計超過二百五十億港元,五年後達三千四百多億港元,其中一半買賣來自廢氣排放量最多的歐盟國家。
於二○○○年,歐盟、日本和加拿大的廢氣排放量超額一億三千萬噸,而俄羅斯和烏克蘭則有二億九千萬噸餘額可供買賣,以廢氣買賣計劃下每噸廢氣七點二港元計,超額國可用一億港元向餘額國家買入差額。
《京都議定書》旨在提倡使用太陽能或風力等可再生能源,有科學家和環保專家指出,廢氣排放量買賣可能威脅到協議的效果,因為這種買賣無助保護地球,只是讓超標國家購買污染的權利。但即使《京都議定書》全面履行,氣溫上升問題亦未能有效解決。聯合國預計到了二一○○年,氣溫上升也只是減少攝氏○點一度。
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