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議員申領開支漏洞多

廉署:議員申領開支漏洞多

【本報訊】廉政公署完成檢討立法會議員申報發還開支的指引,廉署認為現行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規定存有多處漏洞,並未提供具體指引提醒議員使用公帑時,應該避免可能被指牟取私利的情況;廉署提出多項建議,其中議員若租用自己或親屬,或有財務利益的物業作為辦事處者,都不可申請發還開支,以及應該避免向所屬政黨或友好租用辦事處。
廉署防止貪污處提交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指出,立法會現行的有關規定及指引都有不足之處,廉署提出多項建議,除租用議員辦事處外,也建議議員應公開招聘職員,以及議員不應申領聘用其私人公司職員兼顧立法會職務的酬金等。
廉署強調,立法會議員每年可申領不超過十五萬元的應酬及交通費,但議員毋須提交有關開支的發票證明,廉署認為,立法會有必要檢討有關安排,並須制訂一套公平公開的採購指引,並規定議員不可以採用與自己有財務利益的承辦商。

最快08年才可改善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主席劉秀成回應稱,他個人認為廉署有關建議合理,該委員會將於下月一日討論該份報告,然後再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研究,但他直言就算立法會通過該份報告,最快也要待至二○○八年下一屆立法會才落實執行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