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與老闆:<br>職工也應保存僱傭紀錄

打工仔與老闆:
職工也應保存僱傭紀錄

本欄是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星期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1771查詢,此熱線會由「1823政府熱線」職員接聽。

老公:老婆,做乜今日年初九,你重喺度執屋,你過年前唔係已經同間屋洗完邋遢嘅咩?
老婆:你唔好阻住我啦。我喺度搵嘢,唔係執嘢。
老公:咁你搵乜嘢呀?
老婆:我搵緊我以前做過嗰幾份工嘅資料,我想寫封求職信呀。
老公:你𠵱家份工咪做得幾好嘅,無端端點解要轉工呀?
老婆:我今日睇報紙,見到有份工好啱我,而且工作地點又好近屋企,我想慳番啲返工放工時間,咁就有多啲時間照顧你同阿女啦。
老公:你對我哋真係好!
老婆:你知道就好喇!……呀,究竟放咗喺邊度呢?唔係過年前當垃圾揼咗嘛!
老公:你再搵真啲。其實,除咗啲工作資料之外,僱傭合約同埋糧單呢啲僱傭紀錄都好有用,佢哋唔單只可以方便搵工,重可以用嚟保障我哋打工仔嘅權益,所以千祈唔好亂咁揼呀。你記得早排公司咪計少咗佣金畀我嘅,好彩我自己有keep住啲紀錄,先可以同老闆對番啱條數喳。
老婆:咁我應該點做呀?
老公:我知道勞工處出咗個《僱員保存僱傭紀錄資料夾》,我哋一陣上去勞工處個網頁www.labour.gov.hk ,睇吓啲參考資料,學吓點樣保存僱傭紀錄啦。聽日我經過勞工。

資料提供:勞工處勞資協商促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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