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不滿被迫加學費

港大法律學院不滿被迫加學費

【本報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日炮轟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迫使該院收取昂貴學費。該院以自負盈虧經營的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額外學額的學費,由今年九月起被迫由本學年的五萬五千元,增至九萬五千元,增幅達七成三,他憂慮這會令法律教育變成富有學生的專利,對學生不公平。
PCLL是成為大律師或律師前必修課程,港大法律學院本學年共有二百八十個學額,當中一百七十個屬政府資助,由於需求甚大,故額外增設約一百個自負盈虧學額,兩類學額的學費統一定為五萬五千元。

「有錢人先可以讀」
陳文敏昨出席港大新春團拜時稱,大學教資會近月迫令該院將PCLL學費分家,由今年新學年起,政府資助學額的學費定為四萬二千一百元,自負盈虧的則增至九萬五千元;日後成績較優者可修讀政府資助學額,其餘則只可修讀自負盈虧學額。
他擔心高昂學費會嚇怕學生,令港大失去資優人才,「律師(指法律課程)只係有錢人先可以讀,就好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