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完成檢討公務員文職職系工作相關津貼,決定四月一日起停止向五百多名任職衞生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的公務員發放辛勞津貼,而一千三百多名毋須直接處理厭惡性物品的員工,亦只可獲發半額津貼,政府料每年可節省八百六十萬元。有公務員團體批評,政府此舉違反基本法,不排除向政府提出訴訟。
根據檢討結果,五千二百七十二個衞生署、食環署及醫管局的職位,將可繼續獲發全數辛勞津貼,這些職位包括清洗街道、收集糞便及處理污穢衫被等;而員工若在相同環境下工作,但毋須直接處理厭惡性物品,則只可獲發半額津貼,舉例來說,負責清洗街道、清理垃圾的員工可獲發全數辛勞津貼,但負責督導清潔員工的人員,日後則只獲發半額津貼,受影響的職位共有一千三百二十一個。
在新制下,員工需有多於一半工作時間執行厭惡性職務,才可獲辛勞津貼,由於有五百零三個職位不能符合工作相關津貼的發放準則,故政府將於四月一日起停止向他們發放辛勞津貼。政府第一標準薪級員工總會副理事長黃華興批評,政府做法或違反《基本法》不排除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