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管制大額現鈔出入境

擬管制大額現鈔出入境

【本報訊】政府將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打擊清洗黑錢條例草案,建議授權執法人員根據情報,要求可疑人士披露財務狀況及有關來源,以及規定多個專業行業需要查證客戶及保存客戶有關交易紀錄。

將提交條例草案
禁毒專員余呂杏茜昨於記者會上指出,草案會建議授權執法人員根據情報而要求可疑人士披露其財務狀況及來源。她說:「只要認為有可疑,無論筆錢大小,有關人士都必須申報,我哋擔心如果設任何款項下限,反而會阻礙執法部門嘅調查。」
執法人員一旦發現任何出入境者攜帶超過一萬五千美元(約十一萬七千港元)或一萬五千歐元(約十五萬港元),均會記錄有關人士的姓名和款項數目。
余太稱,由於國際打擊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指定要求六個非金融行業包括賭場、地產代理、貴金屬寶石銷售商、信託及服務機構、律師及會計師等需擔當識別和查證客戶身份、保存客戶六年的交易紀錄及舉報可疑交易,政府現正諮詢有關業界意見,並考慮設立上訴機制,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該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