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婦人於年三十晚在屯門市廣場三間店舖連環偷竊,她偷取了衣服、紅瓜子及雜錦糖果,留待新年之用,但當她進一步偷取一件女裝外套時失手,當場被捕,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名,法官押後案件,先索閱其背景報告,押後至三月三日判刑。
四十九歲被告駱玉儀,在餐廳任職工人,她被控於今年二月八日,在屯門市廣場VerticalClub、G2000,及優之良品店舖內偷取一件外套、一條絲質頸巾、一件粉紅色恤衫、一包紅瓜子及四包雜錦糖果,共值港幣一千二百元。
被告過去共有八次盜竊案底,她透過律師表示她為家中經濟支柱,丈夫失業,子女仍然在學,還要照顧年已八旬的母親,她偷取瓜子及雜錦糖果作新年之用,現在她已感到後悔。
根據控方案情指,案發時,時裝店職員發現被告拿着店內一件女裝外套離開,上前截停她,經搜查發現被告袋內藏着一條絲巾,店員檢查發現兩件貨品沒有出售紀錄,店員另外發現被告袋內盛着一件恤衫及涉案食品,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ESCC6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