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近日購置了一個住宅單位,為配合家庭電器的擺放,他安排註冊電業承辦商更改現有的電力插座及電視天線位置。郭先生稱,他希望能將電視天線與電力插座的電線安裝在同一條電線導管內,以便降低工程費用,惟承辦商表示,這做法並不妥當。
郭先生查詢:
1.為何承辦商不可把電視天線安裝在電力線路的導管內?
2.這做法有何不妥?
機電工程署回覆:
1.家居的低壓電路(即220V電壓的電路)與特低壓電路(即不超過50V電壓的電路,例如電視天線、電話線、數據輸送線等),屬不同類別的電路。
根據《電力(線路)規例》,該類電路之間應有適當分隔,把一般的特低壓電路,安裝在低壓電路的導管內,不符合有關的安全規定,故此,郭先生聘用的註冊電業承辦商,不能將電視天線安裝在電力線路的導管內。
2.一般特低壓電路的絕緣設計,未必能長期抵受低壓電壓,而且,若電視天線與低壓電路放在同一導管內,可能會互相干擾。為確保安全及避免干擾,在沒有分隔的情況下,一般電視天線不可與電力線路安裝在同一導管內。
若對電力裝置的安全有任何懷疑,應立即安排註冊電業承辦商/工程人員進行檢查,或致電機電工程署查詢。
機電署熱線:28828011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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