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女館長偷錢感化

助理女館長偷錢感化

【本報訊】一名合約制公共圖書館助理女館長,聲稱因工作壓力及患有抑鬱症,去年流產後不待身體康復,便繼續上班,她趁其他同事返工前從罰款箱中偷取約八百元,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感化十八個月,另賠償一千元堂費及一百九十多元予政府。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雖然被告承受壓力,但她違反誠信,犯案出於貪念。
三十歲被告陳凱詩,案發時在上水石湖墟市政大廈的公共圖書館擔任合約助理圖書館長。
案件編號:FLCC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