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拮据的年輕售貨員,與女友到的士高狂歡,兩小時後女友意猶未盡拒絕離開,兩人口角後售貨員自行離開,他盛怒下竟致電警方指的士高有炸彈,三輛衝鋒車到埸搜索未有任何發現,警方稍後將他拘捕,他早前承認浪費警力罪,昨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警方二千元。
二十一歲被告陳衛霆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二十九日,於深水埗福榮街一個公共電話亭報警,虛報尖沙嘴「Cyber8」的士高內有炸彈,導致浪費警力共一千六百多元。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深水埗一電腦商場內任售貨員,月入約八千元。被告女友同為售貨員,兩人雖已拍拖兩年,但因被告收入微薄及須支撐全家的開支,故兩人差不多一個月才看一套電影,甚至半年才到的士高一次。
因兩人難得有機會到的士高玩樂,故女友在深夜三時許仍不肯離去,被告因擔心女友獨自留在的士高,曾致電女友卻發生口角,被告一時衝動才闖下大禍。
案件編號:KCCC132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