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所說的「霸機」,意指搭乘航機旅客因某件事故抗議航空公司,滯留在飛機上不願下機的行為。
台灣法律界人士吳信穎律師指出,依台灣《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若旅客與航空公司發生運輸上的糾紛、進而引起爭執或有拒絕下機事情時,民航局可介入調處,若無法解決爭端,航空警察可依法勸離、或強制驅離,「若乘客有其他犯罪意圖,航空警察得依其行為另行處理。」
世界上首宗霸機事件發生在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批台灣旅客不滿泰國航空公司班機延誤抵台,以霸機方式抗議,事後泰航對每名旅客賠償二百美元,才平息風波。
泰航霸機事件後,又有國泰、印航、達美、華航、菲航等航空公司都陸續發生過霸機事件,大部份為台灣旅客發起,由於台灣旅客有這種行徑,還曾使中正國際機場列為「不受歡迎」的航站。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