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昨就02年《持續上市準則及相關事宜之諮詢》作出總結,並就上市科因應市場回應意見所作的最新改進及發展,發表聲明。指出過去18個月的經驗,長期停牌上市公司的復牌建議,不論時間、表述及實質內容,經常不合交易所要求,以致成功復牌不多。鑑於截至1月底,長期停牌創業板公司達19家,上市科將根據處理長期停牌主板公司的經驗,研究是否需制訂創業板公司的除牌程序。
由於該諮詢文件引發02年7月的「仙股事件」,市場又普遍反對引入新上市準則及大幅修訂除牌機制,上市委員會決定暫時維持現狀,不會就另設交易板的建議作進一步研究或可行性評估,改而要求上市科針對具體監管問題,着力處理長期停牌公司提出未符標準的復牌建議、財務滙報系統及監控措施的不足,及創業板尚無完善的發行人除牌程序等事宜。
上市科指出,目前專注檢討並按規定嚴格處理如延遲發布財務業績、帳目附帶核數師保留意見、核數師或審核委員會成員辭任的公司等違規事宜,上市公司因而須就此類事宜向交易所及市場披露更多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