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與愛民邨熟食中心槍殺案有關被捕的四名男子,經警方安排認人手續後,其中兩名男子昨午分別被落案檢控一項串謀謀殺及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犯罪罪名,今日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另兩人則准予保釋外出候查;至於下手殺人的槍手以及主腦仍然在逃,但警方已掌握可靠線索,正循線追緝他們歸案。
被控串謀謀殺男子姓曹(三十六歲),案發時他在場但否認知情,惟警方翻看案發當日的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他於案發後曾駕着客貨車與在逃人等一起離開現場,懷疑他與案件有關;另一被告四十二歲,被控協助犯罪罪名。
四十二歲被告於被捕後一直否認案發時在場,警方昨安排認人後,他被認出當時與死者同枱用膳,相信他知情並協助疑犯逃走。姓曹被告昨晚七時報稱不適,雙手扣着手銬及身綁鐵鏈,由警員押解乘坐救護車往伊利沙伯醫院診治。
另外兩名被捕男子(二十九歲及三十六歲),據悉因有不在場證據及認人過程中不能認出,事後各獲准以一萬元及八千元保釋外出,月中返警署報到。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90條,協助罪犯指如某人犯有可逮捕的罪行,而任何其他人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作出任何作為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即屬有罪,定罪後可囚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