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當局鑑於涉及電單車的飛車搶劫案及交通意外居高不下,擬全面禁止電單車在市內行駛。據透露,有關部門已擬定向車主賠償的方案,正等待市政府批准實施。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市公安局早前已將一份全面取締市內電單車的計劃書交予市政府。規定一旦實施,當局將根據車型、車價以及使用年限,向持有深圳電單車車牌的車主作出賠償,每輛車的賠償金額預計約為數千元。公安估計,目前全市約有五萬輛電單車。
據了解,廣東省境內涉及電單車的飛車搶劫案,多年來一直居高不下。歹徒通常一前一後坐在電單車上,駛近行人路時,趁途人不為意,強搶他們的手袋或背包,然後絕塵而去,各地執法部門曾大力打擊電單車飛車搶劫案,但收效不大。
一九九六年,珠海市率先禁止電單車在市內行駛,其後廣州、中山、佛山、從化等地陸續跟隨。
而深圳市前年十月開始在部份道路禁止電單車行駛,直去年五月更將禁止範圍,擴大至全市八成五的道路,涉及電單車的交通事故及搶劫案明顯減少。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