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著名女裝品牌「MOISELLE」所屬集團的主席陳欽杰,上月邀請女星張栢芝出席灣仔會展舉行的春夏時裝展行「Catwalk」,《快週刊》指陳在台上摸張臀部,而張為養家還要「騎騎笑」,陳昨入稟高等法院,指涉案報道誹謗失實,申請禁制令及索償。
原訴人陳欽杰為上市公司慕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主席,九七年推出旗艦品牌「MOISELLE」,後來亦以女星蔡少芬做代言人,陳曾於○一至○三年獲不少工商業獎項,包括○一年香港青年工業家獎等。
本案答辯人為快報週刊有限公司,涉案報道刊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快週刊》,題為「栢芝被揸籮笑騎騎」。
根據入稟狀,涉案報道指張栢芝於今年一月二十日,應邀為原訴人旗下品牌的時裝展,到灣仔會展行「Catwalk」,當一眾人等在台上謝幕時,張先遭原訴人凝望及肉緊地捉着手,以致非常尷尬,復遭原訴人摸臀及攬腰,但她為了養家,仍笑着多謝原訴人邀她出席活動。
原訴人指,涉案報道誹謗失實,他已透過律師向該刊的總編緝投訴,亦向該刊所屬南華集團的法律部門,提供現場錄製的影像光碟作證,並給予充足時間,讓對方觀看光碟,調查事件真相,但南華集團的回覆,卻是支持刊登涉案報道。
原訴人續稱,該刊當日在現場的記者及攝影記者,應知事情真相,但答辯人明知報道失實,仍因利益可抵銷賠償,照登如儀,還將標題刊在封面,涉案報道嚴重損害他的聲譽及人格,令他極度困擾及尷尬,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24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