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有幸參加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講座,題目是「高科技所引起的股市泡沫」,主講者在大學任教,但他早前是華爾街的明星分析員,所以他說的不全是學術理論,而實在有親身體驗之歷史。
他說的所謂高科技是因應該時代而言,例如200多年前,高科技是指運河網絡,因為運河的應用,很多時候取代了利用人力和畜力作為運輸工具,大大降低了運輸成本,從而促進了各地區的工商業發展。但要這些高科技事物帶起股市泡沫,其中一個必須的條件是這些科技含有極高的商業潛力。如果開發得宜,定是革命性和具爆炸性的,好像運河運輸可代替馬力人力等,隨後的火車發明和應用,又代替了大部份運河的功用。
事實上,每項新科技不只是代替舊的這麼簡單,更是進一步開拓了新的應用領域,好像汽車和飛機的普及,不但只是替代了火車大部份功能,更是開創了新的生活方式和帶來工商百業的飛躍發展。就是因為這些新科技擁有這樣的巨大商業潛力,所以當它甫出現,一定受到很多人追捧,因為每個投資者都可以因它的潛力而塑造出一個個美麗的夢。
如果這個新科技不是代替品而是新生事物,好像1920年代的收音機和近年的互聯網,其商業價值更是無從估量,即使有估量的數據出現,那一定是天文數字。相信很多人還記得數年前的科網狂潮,隨便一間網絡公司雅虎,其當年的市值就較通用汽車大,因為夢愈大,估值也愈大。
在一個現實世界裏,要掀起一個股市泡沫,那就非有大量資金不行,所以泡沫一定發生在銀根寬鬆,遍地是錢的時候。所以近代最大的泡沫爆破發在1929年,當炒的高科技是無線收音機、汽車、照相機等。大量的錢是來自銀行,因為那時銀行借錢買股票是不用監管的,而數年前催谷科網股的錢來自上市集資和上千上萬的創業基金。所以如要泡沫形成,題材和資金缺一不可。
很多時候,人們不禁要問,既然事後證明那些高科技的確催生了龐大的商業利益,那為甚麼當時的投資者會損失慘重呢?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有很多人利用這個熱潮,乘勢推出掛上高科技名義來上市集資,利用投資者的一窩蜂心理,大發其財。其中有絕大部份上市公司根本就缺乏一個實際可行的商業計劃,大部份建基於不切實際的預測數字,於是一旦熱潮過去,公司便面臨垮台。即使有一部份公司有良好的發展計劃,但新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往往需時,其間遇到延遲和挫折在所難免,一旦這情形發生,如果公司開支過甚,資金無以為繼,結果公司又有可能面臨倒下。所以每次高科技帶起的股市狂潮,都以泡沫爆破告終。但最終還是有少數公司生存下來,也就是這些公司能享受高科技帶來的成果。因此投資高科技公司之道是不為天下先,要待泡沫爆破(一定會發生),然後再大舉投放在幸存者身上,根據以往經驗,其成功率甚高。
李庚 英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