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機場兜客判罰款

消防員機場兜客判罰款

【本報訊】三十二歲消防員送友人到赤鱲角國際機場後,兜客載出市區欲賺回汽油錢,但遇上「放蛇」女警當場被逮,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消防員承認「未經機管局授權下提供交通接載服務」罪名,裁判官指出,若一般的士及輕型貨車的職業司機干犯該類罪行,必判監禁,但考慮被告屬一時貪心的個別事件,輕判罰款三千元。

兜搭「放蛇」女警
任職消防員的被告李國偉求情表示,現已知錯不會再犯,當日用輕型貨車送友人到機場後,欲賺取汽油錢才犯事,其時心感不對擬停止,但女警已表露身份將他拘捕。
案發於本年一月五日早上十時許,警方正在機場進行反兜客行動,被告走向「放蛇」女警兜搭,表示可以二百五十元載她往九龍灣,女警遂以手機通知同袍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TWCC3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