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聘黑工 官頒罕有保釋條件<br>鴨店兩經理禁踏足彌敦道

涉聘黑工 官頒罕有保釋條件
鴨店兩經理禁踏足彌敦道

【本報訊】警方派出女警「放蛇」,揭破彌敦道一間泰國菜館兼營「鴨店」,兩名菜館經理及四名疑是男公關的內地人昨日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六人否認十四項控罪。裁判官准兩名經理保釋候審,雖然明知「成條彌敦道好長」,但仍規定二人不得踏足彌敦道半步,否則取消擔保。 記者:戴國輝

首兩名被告分別是鄧志明(四十二歲)及蘇子鋒(三十五歲),報稱涉案泰國菜館經理,被控五項僱用黑工罪,另被控五項交替性的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罪,犯案日期為上月二十七日及三十日,地點是尖沙嘴彌敦道219號莊士倫敦廣場八樓「泰爺泰國菜館」。

四內地人還柙候審
至於其餘四名持雙程證及中國護照男被告,依次是黃濤、張珍、楊運濤及陳小楓,年齡介乎二十至二十五歲,四人各否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
六名被告否認控罪,押後至六月二日審訊,六名被告申請保釋,代表律師指其中四名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雖然不是本港居民,但他們的表姑姐或女友在港擁有固定居所,但控方反對六人保釋候審,除擔心若准保釋各被告會再犯外,亦指出其中四名被告並非本港居民,不排除他們棄保潛逃。
裁判官練錦鴻經考慮後,否決四名內地人的保釋申請,各人還押監房候審,但准兩名經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萬元保釋,條件是不准離開香港,每日分別到元朗或大埔警署報到,兩人亦需要遵守宵禁令,每天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六時留在住所,不准直接或間接地接觸任何控方證人,裁判官更頒令兩人在保釋期間不准踏足彌敦道半步,他說:「我警告你哋,成條彌敦道好長!」

傳召十三證人作證
另外,法庭檢控主任昨表示,控方將傳召十三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兩名卧底女警員、菜館的持牌人及一名中國籍泰裔男公關,持牌人證實兩名經理打理菜館一切事宜,男公關將證實其中一名經理介紹他認識「放蛇」女警。
裁判官聞言立即詢問主控,「點解泰國菜館有PR(公關)?」又問「喺咪嗰啲PR(公關)?」主控答是。
案件編號:KCCC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