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女迫吞避孕丸獸父囚80月

姦女迫吞避孕丸獸父囚80月

【本報訊】中年失業漢將與內地前妻所生的十四歲親女當洩慾工具,乘她從內地抵港後,毫不設防地將她強姦,事後更迫她吞避孕丸,又帶她返回內地,取走她的身份證及旅遊證件,不擇手段阻止女兒重踏香港,但女兒想盡辦法,兩年後終於重返香港揭發淫父獸行。該獸父昨在高等法院因強姦罪,被重判入獄六年八個月,聞判時他竟說:「多謝法官!」
暫委法官彭偉昌昨斥被告為滿足性慾,摧毀女兒一生,當時女兒最需要父親的愛護及指導,惟被告的自私行為,令女兒留下難以磨滅的烙印;雖然被告有不幸童年,但個人及婚姻問題絕非性侵犯女兒的藉口,即使法庭採納更高的量刑起點,對被告也不會構成不公。

經常虐打妻兒
法官又指,被告是一個恃強凌弱的父親,按其兒子所說,被告經常虐打妻兒,更指他當女兒仍居住內地時已性侵犯她。
法官又引述女童的心理報告指,女童遭性侵犯後自覺污穢及無人能保護她,自我形象低落,害怕孤獨,出現情緒不穩、恐懼、焦慮、發惡夢等精神病症狀,又做出自殘行為,包括用利器傷手及扯脫腳甲和萌自殺念頭,專家認為女童患上創傷後精神紊亂,需密集式治療。
五十一歲無業被告,承認於○一年八至九月期間,在小西灣寓所內強姦十四歲親女。案情指,○一年八月,當時十四歲的女兒抵港,欲留港讀書,未幾被告便將她強姦。同年九月,被告帶她返內地,取走她的身份證及旅遊證件,阻止她回港。直至去年一月,女兒終在深圳獲補發證件,來港投靠母親親戚及報警。
案件編號:HCCC2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