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是否好事,好似係張五常寫過,貪污係管制經濟(controlledeconomy)向前發展嘅潤滑劑。在一個管制體系,官僚萬事皆管,做乜都要攞批文,假如係全部由國有企業掌控生產資源嘅話,官對官,自然冇人賄賂,冇人貪污,後果係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大家鬥拖、鬥等,萬事做唔成,試問經濟如何增長、發展。呢個就係一九七六年或以前嘅中國經濟狀態。
到咗改革開放時期,引入利潤誘因,繼而容許民營企業,賄賂立即應運而生,一方面願畀,一方面願收,中央所訂下嘅規條,因政治理由,難以修改,追唔上時代,企業冇法子跟到足,唔跟就犯法?怎麼辦?畀紅包囉,隻眼開隻眼閉囉。呢個就係中國近二十年來嘅狀態,經濟飛躍發展,貪官盤滿砵滿,民間富豪湧現,挾帶私逃案件日增,中國境外賭場肥過肥豬仔,去年中國GDP增長9.5%,傲視全球。
咁嘅情況能唔能夠持續呢?以中國咁大,咁多人口,繁雜苛刻規例多如牛毛,加上到𠵱家我哋仍然唔知黨大還是法大,預料貪污會繼續蓬勃,經濟繼續前進,直至壟斷性民間企業出現為止。菲律賓最先碰上呢個問題,馬可斯集團式貪污製造了自己友(cronies)大富豪,逐漸霸晒一個國家(小國也)嘅大生意,窒息咗其他非自己友,故此釀成一個怨憤集團(包括私人商家、民主人士、教會、平民)去對抗得益集團(馬可斯與自己友),卒之爆發人民革命,至今政局仍然唔穩定。
中國目前未到馬可斯末期嘅狀況,唔使驚住,中國用嚴打反貪污冇用嘅,加快廢除管制規條,確定法大於黨,中國就會少啲貪污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