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錦華涉違防賄罪再審

冼錦華涉違防賄罪再審

【本報訊】因接受免費妓女服務而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前高級警司冼錦華,連同另外四人在接受廉署調查期間,被指沒有依例向廉署提供開支紀錄,因而被控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原審裁判官早前判五人表面證供不成立即時獲釋。高等法院法官湯寶臣昨指裁判官在法律上犯錯,判律政司上訴得直,將案發還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原審裁判官犯錯
五名被告包括冼錦華、其妻車桂榮、卡拉OK夜總會女東主林春葉、其丈夫高級督察吳保安及警署警長陳俊強。法官湯寶臣在判詞中指,有關控罪屬「絕對罪責」罪行,無論被告是否有意不回答廉署的提問,他們都要負上刑責,原審裁判官在法律上犯錯,被告盡力申報資料,並不足夠,他們必須嚴格遵循有關條例,完全披露有關資料。
案件編號:HCMA4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