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與體面的生活

窮人與體面的生活

施永青

特首在施政報告時提出要做好扶貧工作,引起社會不少討論。
我曾出席過一些烽煙節目,料不到打電話發表意見的人十居其九都認為香港的福利已不錯,政府毋須再增派免費午餐。

我個人一向贊成要扶貧。以香港這樣富裕的社會,應有足夠的條件編織一個安全網,讓老、弱、傷、殘者也可以過基本生活。除了有溫飽及住屋外,更重要的是讓下一代有平等的接受教育機會,提高競爭能力,不用世世代代窮下去。
如果只是扶貧至以上的程度,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不會反對。可是有些為基層爭取權益的政客,認為單是這樣還不足夠,還應讓窮人可以有體面的生活。
他們所謂體面的生活,還包括一家大細可以在星期日上茶樓共聚天倫,間中可以看場大戲享受文娛生活,而子女亦可與其他同學一起參加需收費的課餘活動,譬如學琴或學打網球,有多姿多彩的童年生活。
不難理解窮人也有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問題是社會有沒有責任為所有人提供這個水平的生活。

英國哲學家卡爾.波普認為:「消除人民的苦難才是公共政策最迫切的問題,而幸福不屬於這類問題,幸福的獲得有待個人自己的努力。」
我認為基進人士提出的體面生活,基本上已超越扶貧的範圍。普通人日夜辛勞所爭取的亦不外是這樣的生活,不工作的人如果也可以這樣生活,社會何來誘因去鼓勵人工作?
再者,每個人對美好的生活都有不同的定義,由偉大領袖為人民所謀取的幸福多屬低層次的。即使在大陸,人也不再嚮往吃大鑊飯,唱《東方紅》的日子,千篇一律的公社式生活,只會埋沒個性,並非香港人心目中的理想生活。
資本主義社會總存在差異,要消滅這種相對上的貧窮是可能的,平分資源的結果只會是均苦。因此,社會只能向窮人提供最起碼的生活,除此之外的,都要靠自己去努力爭取。

至於所謂體面的生活,更非靠自己努力不可。縱觀全球各地的傳統價值觀,無不以自食其力為最有體面。投靠他人,無論是過着怎樣物質豐裕的生活,也會被認為是不光彩的。因此,靠綜援生活的人,即使社會上沒有歧視眼光,自己要建立自尊心也不容易。
一個人只有靠努力持家,才能成為兒女的好榜樣,為妻子所敬重。父母肯辛勤工作,子女就不好意思不勤力讀書,將來自然知道要孝順父母。否則,正常的倫理關係就會被扭曲,領綜援的家庭常鬧悲劇亦是基於這個原因。
因此,為基層着想的人士,不應純靠爭取資源的方式去幫助窮人,最好能協助他們重投社會工作,作一個有自立能力的人。這就需要教育他們面對現實,去做現實可以找到的工作,而非以前曾經做過的工作。有時即使起步點低一點,也得先屈就再找機會去顯示能力。不出社會工作,就永遠找不到機會突破。一旦養成了依靠綜援的習慣,以後就不容易再有體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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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中原集團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