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算是誠實證人,也可能認錯人,過往亦發生過。」主審法官麥明康昨總結案情時強調,企圖殺警一罪的關鍵,是涉案女警堅稱認出季炳雄是槍手,是否可靠,陪審團終無法達成裁決,代表季的大律師麥佳便表示:「陪審團對認人證供,明顯意見分歧。」
季炳雄於○三年平安夜被警方拘捕,五日後進行認人手續,警方安排○一年五月窩打老道槍擊案目擊者之一的女警何淑貞認人,當時季與八名「戲子」並排而坐,女警一共要三人站起身,花了十分鐘,才認出季炳雄就是槍手。女警何淑貞說,她雖然對季炳雄只有兩秒記憶,但他持槍的樣子,已深印腦海。
法官引述辯方陳詞指出,何女只有兩秒記憶,事隔兩年多才認人,又非即時認出季,她的記憶可能受季的通緝相影響,而事件中也有另外三名疑人,她可能混淆了各人的樣貌,而她當時的情緒,也可能影響她認人,若陪審團不肯定,便要判季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