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曾獲學校頒發「全年最佳老師」獎項的男教師,○二年因患直腸癌,在放病假期間突遭任教十四年的瑪利亞書院開除,平等機會委員會代教師興訟,指控學校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償三十九萬元。該案昨於區域法院開審,男教師在庭上含淚作供,指他收到解僱信當天感到「被人出賣」。 記者:黃詠鍶
年約四十,現因癌病復發需坐輪椅的原訴人蕭啟源,八八年開始在瑪利亞書院任教地理及歷史科,他於○二年七月被證實患上直腸癌,並於同年八月接受手術。
蕭表示,自八月起一直與學校一名行政主任聯絡,報告病情及進展,其後蕭將醫生證明及病假申請表寄給該校校長李鳳琼,校方亦有向他發放八月及九月份的部份薪金。
蕭續指,學校一直不喜歡員工請長假,他遂於十月中向校方表示打算在十一月初復課,豈料校方數天後向他發出解僱信,蕭表示當時感到非常難過,作供時更數度哽咽,「教書對我嚟講係抱負,我收到呢封信嘅同時,感到被人出賣,呢間我已經工作十四年嘅學校冇珍惜過我每一分耕耘。」蕭表示,通常該校每科只有一位老師任教,教學過程實非常辛勞。他現就損失薪金及情感傷害向校方索償合共三十九萬元,並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校方非法開除他,須向他道歉。
蕭被解僱時月薪為一萬五千元,合約訂明如老師缺席便需交出每課一百七十元的代課費用,蕭在盤問下指校方並無向他收取有關款項,事件後已向他發放十萬餘元長期服務金。
該校前行政主任傅少傑則供稱,由於請假太多可能會被解僱,所以該校很少教師會請假,他又指校長曾暗示解僱原訴人為校董會的決定。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EO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