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星鞏俐丈夫黃和祥(圖)控娛樂雜誌《忽然1周》○二年十二月出版的一篇報道,指鞏俐復出與他經濟出現問題有關,要靠妻子「養家」,並指他與遠華走私案疑犯賴昌星有關連,內容涉及誹謗成份,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八小時後,裁定該雜誌誹謗罪成,判罰二十萬元。
法官昨向陪審團致謝時引述曾任藝人的大律師黃錦燊,於八四年控告一本本地雜誌誹謗的案例,指陪審團可從審訊中見到,誹謗案的賠償往往不及律師費昂貴,而黃錦燊作出明智決定,由藝人轉行成為大律師。法官並指,本案歷時五天審訊,付予陪審團津貼共八千四百元,單是昨晚的晚餐已花一千一百五十元。
本案原告人黃和祥,被告人分別是忽然1周有限公司及總編輯趙偉堅。
而黃錦燊當年入稟控告指雜誌一篇報道,內容指他在新加坡及大馬不受歡迎,要借助妻子趙雅芝知名度,報道有損他名譽,黃終獲賠七萬五千元。
案件編號:HCA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