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學生資助辦事處已就一名六年來一直拒還貸款的大學畢業生,尋求法律意見,以處理事件。學資處早前發信給他,要求他最遲在昨日聯絡學資處商討還款事宜,否則入稟法庭,申請將他破產。
學資處監督陳黃紉蘭昨拒絕透露該名姓葉的畢業生有否在「最後通牒」後回覆,她以書面回覆說:「本處現正按既定程序,包括尋求法律意見,積極處理有關個案。」
該名姓葉的學生在九六年大學畢業,共向學資處借了八萬五千元,其後只還了兩期貸款,但自九八年起停止還款,至今貸款及利息已滾存至十四萬元。學資處得悉當事人並非已過世,也不是失業,故認為對方是刻意拒還款。陳黃紉蘭早前接受訪問時稱,當局不會對他手軟,否則會令人以為可以「博懵」不還款。
浸會大學校長吳清輝昨出席一項活動時表示,學生向學資處貸款當然有責任還款,而學資處已予該名畢業生多次機會。他強調支持學資處的行動,又稱據其所知該畢業生所就讀的院校,已多次連絡當事人。當問及該學生是否浸大畢業生時,吳清輝說:「係邊間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