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詩與胡說》哪是胡說,開首就這樣寫道:「夏天的日子一連串燒下去,雪亮,絕細的一根線,燒得要斷了,又給細細的蟬聲連了起來,『吱呀,吱呀,吱……』」。
描寫、用字造句,正是不折不扣的張煐體。她在這篇散文裏邊在說別人的新詩,也邊在說自己。她該沒寫過新詩,可光看頭一段,誰都覺得很多詩人都肯定寫不過她。
她喜歡怎麼樣的新詩?紀弦《傍晚的家》是當中一首:「晚飯時妻的瑣碎的話︱︱幾年前的舊事已如煙了,而在青菜湯的淡味裏,我覺出了一些生之淒涼。」她的評語是:「紀弦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樣的潔淨,淒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既說出自己的品味,也說出自己的個性來。品味,正好是個性,錯不了。
收尾那段就更明顯了。她偏愛中國的髒與亂和憂傷,說當中讓人發現珍貴的東西,高興上一生一世。德國馬路光可鑑人,齊齊整整,夾道大樹參天,她覺得這種路走多了要發瘋。難怪離開了故土,她再寫不出好作品。這幾句話都說出原因來了。
新詩經過胡適、劉半農、徐志摩、朱湘,走的都像是絕路;用唐朝人的方式說我們的心事,彷彿好的都讓人說完了,用自己的話呢,不知怎麼總說得不像話,她說。我倒覺得她能說得像話。炎夏如燒線,蟬噪把線連,這意境只有詩人才寫得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