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事件 證監肯和解<br>工商東亞罰3000萬

歐亞事件 證監肯和解
工商東亞罰3000萬

【本報訊】涉嫌以虛假帳目上市的歐亞農業,雖然去年5月已除牌,但餘波未了。證監會昨日公布,與歐亞的上市保薦人工商東亞融資達成和解協議,工商東亞同意支付3000萬元而免除承擔任何責任。證監指出,當時負責歐亞上市的工商東亞高級管理人員已離職,再繼續紀律程序並無用處,認為和解符合公眾利益。

不過,曾任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的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對此表示不滿,「連公開譴責都無,對小股民不公平」。他指出,若事件涉及小型保薦人公司,沒有能力支付巨額款項,便會被懲處,這會傳遞錯誤訊息。

投資者學會指不公平
較早前有報道指出,證監原本計劃暫停工商東亞的保薦人牌照兩年,指其負責歐亞上市時未有做足盡職審查,令歐亞可於01年在主板上市。但經工商東亞交涉下,同意以支付3000萬元款項代替處分,不過,官方的通告並無指這筆款項是「罰款」。
證監昨日的公布指出,較早前對工商東亞展開紀律程序,指該公司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及勤勉盡責的態度,履行歐亞上市保薦人的職務。工商東亞在不承認任何責任的基礎上,同意支付3000萬元,以作為對該宗個案的全面及最終和解。證監沒有裁定工商東亞是否犯過或須負責。
證監解釋,工商東亞內負責歐亞上市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已離任,事後該公司已加強保薦人職務的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又承諾委任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全面檢討其系統及監控措施,以及同意全面考慮及落實該會計師提出的建議,以達致證監要求,而且該公司的現任高層管理人員亦願意與證監合作。

是次支付的和解款項3000萬元,是自去年證監引入和解制度以來最大筆款項,該款項將撥入政府庫房。證監發言人表示,會嚴肅對待保薦人質素問題,繼續追查保薦人違規問題。
據了解,證監認為,歐亞出事乃處理上市申請的工商東亞職員的問題,應針對有關人士,而他們已離職,故再針對有關公司,可能會令問題長時間拖延,無補於事;既然有關公司同意付款,亦可視作一種處分。

港交所擬採取紀律行動
不過,譚紹興認為,有關僱員亦是為公司賺錢,其是否離職並無關係。上市委員會委員許照中不評論證監處理是否恰當,但擔心日後能否公平對待違規人士,「若有同樣情況再發生,而違規者沒有能力付款,證監又會如何處理?」
雖然證監放棄處分工商東亞,但港交所(388)則有意採取紀律行動。較早前有報道指出,港交所上市上訴委員會傾向取消工商東亞的創業板保薦人資格,該公司曾上訴但被駁回。港交所發言人對該消息拒絕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