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是施政報告辯論周,辯論分五個環節進行,一共要預留星期三、四、五三日,而其中四、五兩日,更是從早上九時正開始,一直至晚上十時三十分。由於上星期流會,擱置的議程也要這個星期的會議上處理,於是會議可能星期六早上仍需繼續進行。這麼冗長的會議,當然絕大部份時間十分沉悶,而且在會議廳上正襟危坐,又不能認真做甚麼其他工作,所以更加疲倦。
但是,我仍是每年都支持要求有更多發言時間的議員,因為議員的天職就是議政,議政水平如何,大可由公眾判斷,但不應因此而剝奪議員議政的機會。今年,商討施政報告辯論程序和時間,爭論的焦點是每位議員應最多有三十分鐘還是二十分鐘。那是指積聚的時間,每個環節只可發言一次,五個環節總共不超過這個時限。最後以二十五分鐘「成交」。二十分鐘和二十五分鐘的分別,只是晚上遲點「收工」,午飯不休息;三十分鐘則需預留多一天,「代價」顯著提高,阻力太大。
一般來說,發言時間有議員主長,李柱銘是「主長派」的代表;有議員主短,劉慧卿是「主短派」的代表,各有道理。但應否開會、准不准討論某些事項,則民主派絕大多數支持開會、支持討論;非民主派絕大多數反對開會、反對讓人討論。非民主派議員沒興趣參與辯論,但為了預防民主派的議案通過而不得不在會場流連,實在氣悶,滿肚子不高興。這個分歧很容易明白,民主派需要藉會議令政府公開問責;非民主派不需要,他們認為開會只是讓民主派議員有機會「搞事」,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