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斷法官判詞 自行返回囚室<br>刺傷赤柱一哥花柳全加監

打斷法官判詞 自行返回囚室
刺傷赤柱一哥花柳全加監

【本報訊】九三年因械劫、多次傷人被重囚逾三十八年的重犯何毓桓(外號花柳全),聲言不滿赤柱監獄前總監鄭文偉多番虐待,去年一月在赤柱監獄內,當着太平紳士前刺傷鄭,他昨就兩項傷人罪判刑期間突發難,不滿法官指他所說的襲擊版本不可思議,未待法官宣讀刑期,便選擇返回囚室,任法官在他缺席下繼續宣判。花柳全最後被判囚四年半,刑期累積達四十三年。
四十四歲被告何毓桓,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傷人罪後,揚言要揭出赤柱監獄前總監鄭文偉虐待他的內幕,又指他施襲所用的六吋長削尖鋁片,是在現場無意拾到,被告估計是鄭沒收武器時得來,並就此傳召鄭出庭盤問。

理由不可思議
不過,法官賴盤德判刑時指被告的說法非常巧合,不可思議,法官認為被告是有備而來襲擊鄭。這時,被告對法官感到不滿,多次打斷法官宣讀判詞,又不理法官及懲教署人員勸喻,大聲指法官「偏見」。當法官警告要押他回囚室,才繼續宣判時,被告即行向囚室門口,一邊大聲說:「咁我落去喇,我走啦。」
待被告與押送他的八名懲教員返入囚室,法庭回復平靜,法官繼續宣判,法官指被告冷血,有計劃、有準備犯案,挑戰懲署運作,法庭須阻止有關罪行,因被告認罪,故酌量減刑至四年半,但與現時服刑的三十八年十個月分期執行。
案發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早上,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被告要求見太平紳士。被告經檢查後被帶進面積約一百平方呎的接見室,當時鄭文偉、總懲教主任胡順安及兩名太平紳士在接見室。被告甫入內,便向胡撒粉,再以削尖鋁片刺鄭,但隨即被制服。
案件編號:DCCC122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