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星鞏俐丈夫黃和祥,控告娛樂雜誌《忽然1周》○二年一篇報道內容涉及誹謗一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忽然1周》沒有傳召任何證人作供,而法官已剔除原訴人要求《忽然1周》作懲罰賠償之申索,陪審團毋須為該項申索釐定賠償金額。原訴一方今日將繼續結案陳詞。
原訴大律師結案陳詞指,涉案報道將原訴人與遠華走私案疑犯賴昌星扯上關係,是眾多項誹謗內容中最嚴重的一項。報道內容先指涉及走私非法活動的疑犯賴昌星在加拿大作供,之後原訴人便辭去在英美煙草公司總裁一職。這樣,一般讀者看後也可能產生兩種意思,一是原訴人「直情有份,所以辭職」,二是「俾人篤,鬼鬼祟祟,所以辭職」,嚴重損毀從商原訴人的聲譽。
大律師又向陪審團指,原訴人提出四項賠償申索,包括懲罰性賠償,但經法官指示後,由於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是明知內容失實或出於蓄意,故該項申索已遭剔除。
案件編號:HCA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