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不應把田亮逐出國家隊 - 盧峯

蘋論:不應把田亮逐出國家隊 - 盧峯

對於自一九九三年就進入中國跳水隊受訓的田亮來說、對於已在中國跳水隊艱苦鍛煉了超過十一年的田亮來說,突然被中國國家游泳中心開除出國家跳水隊大概就像突然被驅逐離開家園那樣,難怪他對於這個決定感到震驚、傷心及難過。我們認為,中國體育當局今次把田亮擯出國家跳水隊的決定不但過份嚴苛,不但不合理,更是對田亮先生不公平的。
毫無疑問,為了培養像田亮這樣的世界級運動員、為了培養像田亮這樣的奧運冠軍,中國體育當局投資了大量時間、大量心血、大量資源在運動員身上,他們當然希望運動員按體育當局的意思辦事、當然不希望運動員「行差踏錯」。但是優秀的運動員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興趣及夢想的,他們也希望發掘自己其他潛能的。就像田亮先生,他除了跳水之外,更可能認為自己擁有演藝方面的潛質,因此希望透過簽約娛樂事業公司進軍演藝事業。這樣的想法即使體育當局不欣賞,也算不上甚麼大逆不道的事,更不會對整個體育隊伍的訓練有甚麼壞影響,中國體育當局有甚麼需要把他驅逐出國家隊以示懲戒呢?
而從現實的角度出發,運動員的生涯是短暫的,他們的巔峯期更可能轉瞬即逝;若果運動員不能在巔峯時期為自己的退休生活打算、為自己的家人打算,當他水準下降時便可能一無所有。就以田亮先生為例,他今年雖然只有二十五歲,可他已為中國奪得奧運及世界大賽的冠軍,成就及名氣已處於巔峯狀態,未來要再創高峯並不容易。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希望利用現時的超高「人氣」、利用現時的知名度為自己鋪排出路、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市場價值實在是人之常情,也是自然不過的事,中國體育當局為甚麼要橫加阻撓、為甚麼要加以懲處呢?難道中國體育當局認為運動員的出路只能由他們包辦,不能自己選擇嗎?

更何況田亮畢竟為中國跳水隊、為中國贏取了不少榮譽,讓中國國旗在奧運頒獎台上一次又一次的升起;像這樣的年輕人本該多加保護、多加鼓勵才對。偏偏中國體育當局卻只因為他們一些輕微過失、卻只因為他希望在演藝事業上求發展而把他革退,迫使他離開國家隊。這對一個只有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這對一個努力為爭取國家榮譽奮鬥了十多年的年輕人來說不是太嚴苛了嗎?
我們認為,田亮先生是非常優秀的跳水運動員,只要他能繼續保持水準,中國體育當局不應該因為其他原因而把他拒諸國家隊門外。至於他希望嘗試在演藝事業上發展,中國體育當局該做的是為他創造及爭取最佳條件,例如規定簽約公司要保證他有足夠的訓練時間、規定簽約公司要保護田亮的健康形象等。只有這樣做才能扭轉目前兩敗俱傷的局面、才是對中國優秀運動員的真正鼓勵及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