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申請撤盧少蘭上訴期限

房會申請撤盧少蘭上訴期限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昨正式拒絕向阻止領匯上市的公屋居民盧少蘭,提供資助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費用。房委會又決定向上訴庭申請,撤銷因盧少蘭申請法援而暫緩有關法律程序的四十二日法定期限,令領匯可盡早上市。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該會決定向上訴庭申請,撤銷盧少蘭四十二日的上訴期限。若房委會得直,盧的上訴期限會即時屆滿。發言人稱,盧申請法援被拒後,其代表律師本月十二日曾向房委會提出資助盧上訴費用的建議;其後房委會認為建議不合理,故提出有條件資助,包括盧需要同意在一個較短及合理時間內完成上訴程序,但遭盧少蘭方面拒絕。

大班願金錢資助
一直協助盧的區議員陶君行指房委會向法院尋求撤銷法定上訴期限的做法是「欺人太甚」,是對弱勢市民不公平的表現。他稱,正向法援署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希望盧最終獲得法援上訴至終審法院。立法會議員鄭經翰表示,必要時會在金錢上協助盧提出訴訟。他指出,自從房委會提議資助盧少蘭後,出現很多反對聲音,她拒絕房委會資助是正確選擇。房委會則一直堅稱,資助上訴建議是由盧少蘭方面首先提出。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昨日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表示,現正考慮多個方法,希望令領匯能盡早上市。他指出,房委會曾提出有條件資助盧少蘭,惜對方最後拒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