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航機事故257宗

去年航機事故257宗

【本報訊】本港近月接連發生航機事故,據民航處數字顯示,去年全年,接獲本地三間航空公司共二百五十七宗有關航機事故的呈報,較前年增加兩成八,其中涉及機身的事故有一百七十四宗,較前年激增近六成。民航處承諾,該處日後會就可能引起公眾對飛行安全關注的事故,即時向公眾公布。

較前年增六成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昨回覆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根據《香港民航(意外調查)規例》,若本港發生與飛機有關的意外或嚴重事故,有關的航機機長必須立即向民航處滙報,該處會把有關意外或嚴重事故的資料向外公布,在二○○二至二○○四年期間有兩宗此類意外或嚴重事故報告。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發生航機事故,包括機身系統、發動機及航空電子系統三類事故,則必須在九十六小時內向民航處報告,但該處毋須就每宗事故即時發放資料。據民航處數字顯示,國泰航空、港龍航空及香港華民航空三間本地航空公司向處方呈報的事故報告近年持續增加,去年有二百五十七宗,較前年及○二年分別增加兩成八及六成六,其中以涉及起落架受損及玻璃破裂等機身系統的事故最多,有一百七十四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