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女友15歲女性交判監

男子與女友15歲女性交判監

【本報訊】一名四十三歲水族館工人與失婚婦共墮愛河,經常與女友的未成年女兒接觸,約一年後竟瞞着女友向其女兒示愛,雙方並發展成情侶及發生性關係,至少女珠胎暗結始被揭發。涉案工人昨被裁定一項與未滿十六歲少女非法性交罪成立,裁判官指被告與少女年齡相差二十七年,案情嚴重,判被告入獄九個月,代表律師表示被告會就判刑上訴。
個子矮小,其貌不揚的被告被控於○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與當時還差兩個月才滿十六歲的事主非法性交,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控方案情指,被告於○一年與三十多歲,育有一名女兒的失婚婦人相識,其後共墮愛河,被告經常與女友的女兒,即本案事主見面。

少女珠胎暗結始揭發
被告於翌年底向事主示愛,二人瞞着婦人發展成為情侶,並在○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在女方家中首次發生性關係,當時事主距十六歲生日尚有兩個多月。二人關係一直維持至去年十月,事主突向母親表示感腹部不適不想返學,後來在母親查問下,事主表示日前在街上被一名陌生少年以煙迷暈,醒來後發現身處公園並感下體疼痛,婦人不信女兒所說,替女兒驗孕後得悉她懷孕。
婦人懷疑事件與被告有關,事主最終承認胎兒經手人為被告,事件交由警方處理。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與事主發生性行為時事主已年滿十六歲,不過,裁判官認為事主對事發日期十分肯定,相信她不會誣衊被告,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KTCC79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