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者自清 - 吳靄儀

清者自清 - 吳靄儀

為趙紫陽逝世肅立默哀一分鐘,引起的爭議不絕,反映了香港社會的價值觀多麼混亂。有人一臉不屑地諷刺:「良心?你也講良心,我也講良心,大家都不必守規則了!」不用浪費時間跟這種人辯論,因為在他們的價值觀裏「良心」二字根本一文不值;良心和規則都不會妨礙他們達到自己的目的。

但也有些人真心認為不守規則是不可寬恕的;規則與紀律是客觀的標準,不容以主觀的感情破壞。這個觀點是值得尊重的。幾百年前,天主教與基督教派之爭的一個焦點,就是聽從個人良知與聽命於權威之間的爭論,牽涉的問題十分複雜,並不是三言兩語就黑白分明。我自己是個極為重視紀律規戒的人,在個人傾向與規則之間,我一般會站在規則的一面。然而,在良知與規則之間,一個人是沒有選擇餘地的,只能跟隨良知而承受後果,因為良知是我們一切行為最後的準繩。
所以問題不在於應選擇規則還是選擇良知,而是在這件事情上良知要我們怎樣做。有人質疑,為甚麼不在立法會默哀就是違反良知?其實,是否在立法會默哀本身並不重要:假如大家都忘記了提出默哀的建議,事後只會責怪自己為何疏忽失禮,太過對不起這位歷史人物;重要的良知問題是應否在政治壓力之前對公義沉默,放棄在情在理和在禮儀上都該作的表示?
趙紫陽被囚十六年,我們為他默哀一分鐘,難道這也不能容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