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蓋棺難論定 - 李怡

李怡專欄:蓋棺難論定 - 李怡

根據中共慣例,黨國元老、要人的遺體告別儀式,或追悼會,都會在殁後一周舉行,依此,趙紫陽的遺體告別儀式應在今天。但因評價問題未有共識,故能否在今天舉行,仍難逆料。
中共對趙紫陽喪事的處理,一周之內,幾度變化,看來主政者過去一周連連開會,又與眾元老多番商議,左支右絀,可說相當狼狽了。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在上周二和上周四的兩次發言,可以說是自打嘴巴。上周二他在記者會上說,早在八九年六月舉行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已對趙紫陽「有了結論」,「十五年來,中國的發展實踐已經證明有關結論是正確的。」
十三屆四中全會的結論是甚麼呢?全會公報說:「趙紫陽同志在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犯了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錯誤,對動亂的形成和發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錯誤的性質和造成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

細讀這個「結論」,對趙的譴責可以說也是「極為嚴重」的十三屆四中全會的公報說要對趙紫陽「繼續進行審查」而實際上這個「審查」卻十五年來不了了之,也許是當政者自知理虧,無法堅持「審查」下去,但對於不「審查」或「審查」不出結果又毫無交代,就這樣糊裏糊塗地無疾而終,這件事本身已是中共黨史上一大笑話了。
不過,至少這十五年來,中共當權者仍力挺十三屆四中全會的這個結論。趙紫陽蓋棺,是不是就以這個結論作「論定」呢?從中共的組織紀律來說,在沒有一個會議否定這結論之前,應該還是維持這個結論。陳佐洱在上周二嚴詞警告香港立法會議員不准悼念趙紫陽,並強調中央已作了政治結論,所根據的也是中共的組織紀律。
不過,到了周四,同一個孔泉卻說了意義不同而且含意相反的話,他說:「近年來中國已經改革了治喪的辦法,實行喪事從簡,不開追悼會,只進行遺體送別活動。作為中國共產黨的一名老黨員,趙紫陽的喪事也將據此辦理,有關部門會同趙紫陽同志親屬商量,妥善處理他的喪事。」

這段話的意思是:不開追悼會的原因,不是不值得、不應該為趙紫陽開追悼會,而只是因為「改革了治喪辦法,實行喪事從簡」,既如此,則表示若非「改革了治喪辦法」,對趙紫陽是值得並應該為他開追悼會的。而既是追悼會,難道會大講他「支持動亂和分裂黨」的「極為嚴重」的錯誤嗎?當然不會。追悼會是一定對一個人全面隱惡揚善的。倘若中共老老實實說,不開追悼會是因為對趙「早有結論」,那麼人們對中共政權還有幾分尊敬;但現在卻飾詞說是因改革了治喪辦法才不開追悼會,那就讓人覺得虛偽得可以了。
是甚麼促使中共作了這樣的一百八十度改變?國際社會的反應,民情的取向,中共當然會有所考慮,但看來更重要的,是中共黨內特別是萬里等元老的壓力。

不開追悼會,可以避開了「悼詞」與十三屆四中全會「結論」的牴觸。但告別儀式的規格(參加儀式官員的級別,和是否容許鮑彤這樣的人參加),以及告別儀式後新華社的文告,仍然是大費周章:既要擺平黨內不同派別的意見(比如李鵬、江澤民肯定不同意對趙作出正面評價),又要獲得趙家的同意,顯然難度甚大。
中共的其中一個選擇,是只講趙過去對黨國的貢獻,而避開六四與十三屆四中全會的結論;另一個選擇是既談前功,又講後過,並肯定中央對他的處理。兩個選擇都會引起部份掌權者的強烈反對。
趙紫陽蓋棺難論定,正反映中共黨內的嚴重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