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飲一杯Manhattan,只因記起一位多年不見的朋友。為甚麼會忽然憶故人?是不是他也在思念我呢!
白先勇的《謫仙記》,最野性的李彤就喜歡飲這款雞尾酒。友人就因此也愛上。那是流連夜店的任性時代,不知友人現在是否閒來飲一杯?
Manhattan源自紐約的ManhattanClub,由那裏的酒保發明,至今已有130年歷史,它用一份甜威未(Vermouth)、三份波本威士己(Bourbon)、幾滴苦酒,加冰拌勻,可連冰飲,但求刺激的當然是隔掉冰淨飲,而且最好兩口便乾掉一杯,那才豪氣。
筆者喜歡的雞尾酒,有紅、白兩種,紅的是血腥瑪莉(BloodyMary),白的是乾馬丁尼(DryMartini)。血腥瑪莉多在餐前飲,說來可能難以置信,平生飲過最好的血腥瑪莉是在三藩市機場AmericanAirlines的商務艙候機室,六美元一杯,酒保認真調配,甜酸苦辣非常均衡,為了這杯血腥瑪莉,值得出門飛一次三藩市──不用坐AA,國泰用的就是AA的候機室。
乾馬丁尼沒有那麼講究手藝,占士邦喜歡拌勻而不搖。我卻連拌也不用,只要把孟買藍寶石杜松子酒(BombaySapphireGin)和杯放在冰格內冰鎮,杜松子酒倒入杯內,再加一兩滴不甜威未,用檸檬皮一擦杯口,再把皮一扭,榨出一滴汁,即成。倫敦Duke'sHotel的款式最合胃口,在倫敦參加酒拍賣會,總會在這裏喝兩杯,才吃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