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要辦岳母後事准保釋<br>律師涉騙銀行二千三萬

稱要辦岳母後事准保釋
律師涉騙銀行二千三萬

【本報訊】一名事務律師與律師行文員涉嫌串同另五名人士使用偽造銀行信用狀副本,騙取三百萬美元,七人被控以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要求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批准其中五人以一萬至五萬元現金擔保外出。 記者:蔡曉楓

七名被告順序為陳乃強(五十四歲),事務律師;蔣伯揚(五十一歲),律師行文員;李泰生(四十六歲),無業;陳文俊(三十一歲),工人;呂仲誼(四十七歲),無業;林俊(三十四歲),商人;持雙程證來港的鍾沛宏(四十三歲),無業。

使用假信用狀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一月十四日至二十日,在香港串謀使用一份虛假美國紐約摩根大通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副本,以致對其他人不利。
控方昨日表示,本案涉及一名受害人,七名被告涉嫌以偽造的信用狀副本,騙取三百萬美元(港元二千三百四十萬),事主將其中一百一十萬港元交予被告,拘捕有關被告時,在第三被告及第七被告身上起回有關款項,由於案件涉及監察證供及電話錄音,因此申請將案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反對第七被告擔保外出。

願意10萬擔保
辯方申請首被告擔保外出時指出,他願意提供十萬元擔保,加上其岳母剛過身,希望獲准保釋處理岳母身後事。辯方又指離婚的次被告於律師行任職文員,須照顧母親及兩名子女。
第四被告現交由廉署看管,押後至下周五(本月二十八日)答辯;第七被告還押監房,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八日。
案件編號:ESCC38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