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要不要精英?

民主要不要精英?

二十世紀中葉,隨着實證論風從維也納吹到歐美各地,社會科學無一幸免。不少學者覺得,任何經不起與實際觀察相匹配的理論,都不能成立。新民主觀也在這背景下應運而生。我們提過,主線有兩條,一是精英論,一是多元論。先談談前者。

鄧文正

精英論認為,近代社會地廣人多,複雜得可以,讓精英主事,不僅屬事實,也許是好事。但體制還可以說是民主的。主因有三。首先,所謂「精英」,既沒有定額,也沒有定位,任何人都可進身精英行列。
其次,如果制度下只有一個精英,又永不退位的,那肯定不是民主;但現代歐美國家,政治精英不少,權力也不是永遠沾在某些人身上的。再次,要進入權力圈,你得競爭︰你要爭取人民投你的票才行。正因為誰能掌權是選民決定的,所以是民主。
這個精英民主論的始作俑者,是大名鼎鼎的熊彼得(J.Schumpeter)。他說民主是個制度安排,讓少數在政治上定策的人,得在互相競爭中來贏取人民的授權。附帶的意思當然是︰權,人民可以給你,也可以收回。這樣,最終權力還是在人民手上。
精英論是優是劣,我們留待後面再評說,有兩點倒值得先談一談。第一點就是剛提到的︰如果一種制度能稱得上是民主的,那麼該制度下的人民必須是制訂政策的人。我們以前說過,舊觀的急進論就堅持認為,人民決定了政策方針,選他們的代表在議會去執行。Schumpeter把次序倒過來︰人民選代表,但不定策;給選上的代表才是定策的人。
當然是比較極端的論點了。

較近代的精英論者,一般都會讓選民在定策的事上,充當起碼的「主角」。人民選代表,而代表,就是這裏說的「精英」。但代表並不是可以隨便罔顧民意,為所欲為的。
近代持「修正主義」觀點的人,也有近似的想法。他們說,選民不僅決定誰可以握權,更廣義地看,選民也決定握權的人當怎樣行使手上的權力。也就是說,選民手中的選票,因為有委任的能力,因此也影響了政治精英怎樣制訂政策。因為,說到底,他手中選票不只能委任,也能解除代表的所有──身份、地位、權力。
第二點就是︰精英論可謂很貼現實;它承認精英的實像,也限投票行為研究相符。當代精英論者看到,選民懂得為自己計畫。
從另一個角度看精英論。
民國初年,伴在孫先生左右的,從胡展堂到汪兆銘,無不屬精英文人。如果有革命精神的精英能大展拳腳,局面會怎樣,就難說了。只可惜,精英的文人,一開始就鬥不過北洋的武人。國府遷台後,才起用務實的精英主農、主財、主經,才開出了日後小康之局。
中共建政,得力於大批精英文人,鳴放後,精英都不知哪裏去了。文革一來,精英更成了黃臺之瓜。於是乎,要紅專不要白專,政治掛帥要緊,知識可靠邊站;於是乎,賣菜大嫂、大慶勞模等紛紛上場,要「平民」不要精英。四人幫時代結束,才又把精英「請」出來「報效國家」!
也許,在沒有民主的社會,你必須用精英,否則老百姓活不下去。但是不是為了追求民主,就必須否定「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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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禧文學舍創辦人,文章隔星期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