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酒8折
*購買任何6支餐酒,照價再享8折優惠』
這個推銷餐酒廣告,連消費者委員會都理解為餐酒8折,購買六支可再享八折優惠,但百佳超市解釋為「廣告只表示購買滿六支才享有八折優惠」,並辯稱是各人理解不同而已。
「根本就係廣告字眼寫得唔清楚,令客人以為係買酒都有八折,買滿六支嘅就再多八折,即係六四折,但超市話係各人理解唔同,唔肯認廣告字眼令人混淆。」
《蘋果》讀者黃先生稱,他日前在沙田好運中心百佳超級廣場購物,見新春推銷餐酒廣告,大字寫明「餐酒八折」,下面細字列明「購買任何6支餐酒,照價再享8折優惠」,他理解為購買6支可再享8折優惠,遂一口氣購買八支餐酒,每支五十七元。
付款後,他發現共值四百五十六元的紅酒,超市只扣減了九十一元二角,即超市只提供八折,並非六四折優惠。他向超市職員投訴,職員指他錯誤理解廣告內容,他只可獲得八折優惠。
「個廣告寫住買滿六支就照價『再享』八折,我理解既然『再享』,即係額外,條件係要買夠六支,但百佳話個廣告嘅意思其實係買滿六支先有八折,使乜寫個『再』字喎。」
記者在超市詢問購買餐酒顧客,他們均理解為凡購買餐酒均享有八折優惠,購買六支,可額外再享八折,即六四折優惠。
但百佳超級市場發言人辯稱,這張推銷廣告乃指顧客凡一次過購買六支餐酒,即可享有八折優惠。
不過發言人稱,為了令顧客對該項優惠更加清晰,百佳決定改善廣告內容如下:「購買任何六支餐酒或以上,照價享八折優惠」。百佳客戶服務部經理已向黃先生解釋。
黃先生向記者稱,百佳確有職員聯絡他解釋,並謂會向其補送五十元贈券,但他拒絕接受。「佢哋仍然堅持個廣告冇問題。我唔係想攞個差額,只係想佢哋改善,唔會有其他客人『中招』;佢哋話會喺下星期收番個廣告喎!」(○一一六○○二)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上述廣告用語容易令人誤會。一般而言,消費者會將「照價再享8折優惠」一句聯想至「*購買任何6支餐酒」,以為購買六支便可額外再享八折;但有關超市的解釋則是將整個附加說明:「*購買任何6支餐酒,照價再享8折優惠」呼應「餐酒8折」這句,以傳達購買六支者才可享八折優惠。
發言人指出,若廣告訊息容易令人產生混淆,有關超市應作改善,以簡單方式表達,如「*購買六支者才可享八折優惠」,避免出現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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