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示威重於示愛 - 李牧童

當示威重於示愛 - 李牧童

為了說明一件東西是屬於我的,我在上面貼上名字,例如小學時攜帶的水壺、在辦公室用的圓珠筆、在輸送帶上團團轉的旅行箱。
頑童為了獨享一個蛋糕,在上面噴唾沫。
為霸佔釣魚台,1978年,日本右翼團體在島上僭建一座燈塔。
三十六年前,美國太空人登陸月球,插上國旗,既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也象徵美國戰勝蘇聯,率先征服月球。
古時兩軍交戰,勝方把敵人悍將的頭顱掛在城垛口上,以示威風,助長士氣。

水壺、蛋糕、釣魚台、月球和人頭都是「死物」,縱然圓珠筆對我一往情深,當別人有意或無意地把它奪去,它也只得逆來順受。但是,當我愛上一個人,如果我們兩情相悅,即使別人打她的主意,她自然會告訴那人,她名花有主。
物件需要標籤,人也需要嗎?也許需要的,當我們陷入一場猶如戰爭的三角戀。為了驅逐情敵,有些人會趕緊向對方求婚,有些人會選擇情侶紋身、咖喱雞烙印。假如是公眾人物,可以在幽幽的環境下共進晚餐。照片被刊登出來了,嫌效果未如理想?可以在燈光闌珊處挽手漫步。仍然心存疑慮,怕被誤會是出於紳士風度?不妨在車廂中維持十指緊扣。夠明顯了吧?誰才是主人現在你總算看懂了吧?還不退避三舍!
示愛,單人匹馬就夠;示威,需要借助群眾力量。如果我是女人,我也許貪慕虛榮,但是那個男人,做事必須光明磊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