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戶生活並不貧窮

貧窮戶生活並不貧窮

林本利

今年的施政報告,市民討論的焦點除了是特首董建華首次承認施政上的缺陷和不足外,特首推出的扶貧政策和高呼打倒「官商勾結」亦是熱門議題。
正如筆者在施政報告前撰寫的文章所說,香港貧富懸殊問題日趨嚴重是不爭的事實,但要解決問題並不容易,政府若盲目推出政策去解決貧窮問題,效果往往適得其反,令更多家庭變成「貧窮戶」,需要政府接濟。例如引入最低工資法例,便可能令生產力和競爭力較差的工人失業,無法自力更生,要倚靠綜援過活。
今次特首推出的扶貧措施,並沒有大派金錢,重點是提供服務去支援有需要的兒童和青少年,讓他們獲得更多教育和全面發展機會,減少出現跨代貧窮的現象。
根據社工提供的資料,我們若以家庭每月收入低於全港家庭月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貧窮戶」的定義,現時接近兩成的家庭,即四十萬戶,屬於「貧窮戶」。近年家庭月入中位數跌至不足一萬六千元,換言之每月收入不足八千元的家庭,便屬於「貧窮戶」,需要政府支援。

然而,當我們參考政府統計資料去界定「貧窮戶」時,必須明白統計數字的局限,否則便會誇大貧窮問題,對解決貧窮問題沒有幫助。
隨着本地人口老化,愈來愈多年輕一代選擇和父母分開居住,相信有為數不少的家庭是獨居長者,或者只有兩名老夫老妻共處一室。
這些退休長者,並沒有收入,但卻略有積蓄,或者每月領取退休金和接受子女供養,生活並不「貧困」。故此我們若單以家庭月入中位數的一半去界定「貧窮戶」,很可能高估數字。
即使個別家庭屬於貧窮戶,現行的綜援制度,其實已大大縮窄貧窮戶和非貧窮戶的生活水平差距。家庭月入中位數不足一萬六千元,當中六千多元是用作私人住屋開支,可用作其他開支的收入不足一萬元。至於三人家庭的綜援戶,扣除實報實銷的住屋開支後,每月可以領取七千多元,與月入達中位數的家庭收入相距只有二千多元。

倘若考慮到非綜援戶家庭成員出外工作需要額外膳食和交通支出,兩者的生活水平其實並沒有多大差別。透過綜援制度,貧窮戶的實際生活水平已接近月入達中位數的中產家庭。
今次施政報告建議增撥資源,向貧窮家庭子女提供語言、電腦、音樂、美術等課餘活動,希望能夠提升他們的人際技巧和自信心,培養他們積極向上的人生觀。
筆者並不反對政府在這方面的措施,但我們同時要反省過去幾年的教育改革,要求幼稚園和小學生「十項全能」,德、智、體、群、美樣樣皆精,是否已從過去太過着重學科考試成績,走向另一極端,令學生、家長和老師疲於奔命,課餘興趣活動反而變成額外壓力。
升中和大學入學試從過往倚靠公開考試的競爭方式,轉而較着重課餘活動表現和「不倫不類」和不一的校內評估,是否扼殺了貧窮戶的子女靠苦學而向上爬的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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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