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陷阱:訂購手機後突然加價

消費陷阱:訂購手機後突然加價

我最近在旺角買了一部新手機,售價四千多元,我即時繳交四百元定金,當時該店的職員承諾可於兩周後取機,並免費附送一條接駁電腦下載歌曲的連接線,在發票中清楚列明。不過,我數日後收到該店職員來電,表示該型號手機來貨價調高了三百元,故我需加付三百元,若堅持以「原價」購買,便要繼續等待,但店員聲言:「張先生,唔知要等到幾時喎。」
對於這樣不誠實的經營手法,我感到十分氣憤,於是便致電該公司的客戶服務部投訴,豈料職員推卸責任,聲稱是因為供應商突然調高來價,因此需顧客承擔差價。我當然不滿意這個解釋,因為商戶應自己承受生意風險,不應讓顧客來承擔,而且單據內沒有列明價格可能變動。
我後來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該公司最後答應「原價發售」,但不會隨機附送連接線,「咁咪即係毀約?」該公司職員解釋,該型號手機首批來貨售罄,需再向總代理訂購,第二批機來貨價調升,且取消隨機附送連接線。
根據真實個案改寫,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專家之言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收據上的定價即雙方協定價格,若收據上未列明「貨品價格可能有變」之類條文,商戶便須履行單據上承諾的價錢及優惠,「張單寫幾多錢就幾多錢。」即使貨品來價有變亦要遵守協議。發言人稱,市場存在一定風險,商戶應自行預計,即使來價有變,亦應按單據定價出售有關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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