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有道理:自願供款補強積金計劃不足

投資有道理:自願供款補強積金計劃不足

本文撮錄自港台文教組及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合作的「投資有道理」節目第8集,節目已於1月3日(港台第5台)及1月8日(港台第1台)播出。
(主:Sally,夏妙然;崔:崔永昌──JF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資訊總監)
主:在強積金下,除了強制性供款,還有沒有其他的儲蓄方法呢?
崔:市民開始適應強積金計劃之後,漸漸發現退休投資的重要性。但在強積金下,僱主僱員的法定最高總供款只是2000元港幣,供款金額可能未必足夠支持長達二、三十年的退休生活,所以很多僱員開始考慮在強制性供款之上,再加上一些自願性供款。
一般而言,強積金自願性供款可分為僱主協辦或個人自願性供款兩種形式。兩種自願性供款計劃皆不設最低投資金額,但僱主協辦計劃會牽涉僱主為僱員做額外的行政工作,而僱員只可在離職時才可以取回該筆自願性供款。個人供款計劃方面,僱員是直接透過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安排個人投資,而不涉及僱主的參與。一般個人自願性供款計劃均會為僱員提供取回供款金額的選擇,例如每年可以提取4次,但是當然亦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每次不可提取少於2000元或戶口結餘不可少於5000元等。
主:在基金選擇或提取彈性方面,兩種計劃有何分別?
崔:從基金選擇方面來看,兩者的分別不大;但在提取限制方面,後者則較有彈性。因為個人自願性供款1年可以提取4次,不用等到僱員離職或退休時才取回。如果一直沒有提取的話,投入的資金仍會繼續滾存,僱員可視乎自己的實際需要,考慮應何時提取有關的投資。但我們建議投資者,個人退休計劃是一項長線投資,所以只應在急需的時候,才提取這些投資。長遠來說,我們必須堅持自己的退休投資計劃,方可以確保晚年生活得到較佳的保障。

供款方法有3種
主:對於這類投資計劃,僱員應一筆過投資,或是定期供款?
崔:其實有3種方法。首先是每月儲蓄計劃,即每月定額供款投資;此外,有些僱員每月薪金可能較低,但年尾的花紅或雙糧可能會多點,所以會選擇每年年尾1次過投資。第3種是按個人需要,隨時投入資金作投資。僱員可按自己的需要及情況,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投資方法。
*本節目逢星期六晚上8時30分在港台第一台(FM92.6-94.4),及星期一晚上9時30分在港台第五台(AM783)播出。港台網站(www.rthk.org.hk )同步直播及提供重溫。如索取更多投資資料,歡迎瀏覽基金公會網址:www.hkifa.org.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