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職》英文 - 古德明

《招職》英文 - 古德明

《南華早報》的《招職》一月十四日有長文《教你寫求職信及辭職信》,引述「國際教育機構WallStreetInstitute導師××(西婦名字)解釋」,謹附上全文供先生察閱,請問其中英文有無錯誤?
我細讀長文,滿腹疑惑;按讀者示下的網址查看,原文果然如此,教人寫的幾句英文幾乎句句錯誤。想起無數彷徨求職的少年,這位讀者的問題我不能不答。

《招職》教人寫求職信開宗明義的第一句:IamwritingtorequireforthepositionofadministratorwhichIsawadvertisedintheSouthChinaMorningPost(頃閱《南華早報》招聘廣告,敬悉貴公司欲聘行政人員,特備函索取此職位)。這一句的require應改為apply,toapplyfortheposition即「特備函應徵」。查《牛津英文字典節本》(ShorterOxfordEnglishDictionary),require有"demand(athing)authoritativelyorasaright"的意思,即「以有權的口氣表示要(某事物)」。此外,require之後不應用for,例如ThejobrequiresagoodcommandofEnglish(任職者須通英語)不可改為requiresforagoodcommandofEnglish。
《招職》又教人要「用字活潑」,例如不說Iamgoodat...(我擅長……)而說Iamactivelyenjoy...(我積極喜歡……)。作者一定是像香港很多年輕人那樣,以為enjoy是形容詞,不知道那是動詞。你可以說Iamgoodat/Ienjoydealingwithpeople(我擅長?我喜歡以人為工作對象),但不能說Iamactivelyenjoyed,更不能說Iamactivelyenjoy。錯誤不等於活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