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公司推銷員被轟<br>為招徠客戶發誤導訊息

電訊公司推銷員被轟
為招徠客戶發誤導訊息

有電訊公司推銷員為求招徠客戶,竟向新客戶發出誤導性短訊,誘使客戶到電訊公司,再向客戶推銷產品。

和記電訊旗下「3」電訊香港仔中心分店兩名新客戶投訴稱,他們上月底分別收到由「3」電訊香港仔中心分店發出領取「迎新優惠券」短訊,他們分別從觀塘及黃竹坑專程前往,到達後職員始稱用戶須介紹朋友上台另購手機,四百元優惠始能以回贈形式,分十二期退回。他們不滿短訊乃電訊公司推銷員推銷手法,令他們白行一趟。
剛於上月在香港仔中心「3」分店購買手機及上台的江先生及甄小姐稱,他們均於上月底收到短訊,內容稱憑短訊可到香港仔中心分店領取四百元迎新優惠券,優惠期至本月二日。

須先介紹朋友買機
江先生說,他當日即前往香港仔中心「3」分店領取迎新優惠券,但職員此時才稱,用戶須介紹朋友買機及上台,始能享用優惠券。
「我哋啱啱上咗台都冇一個月,我諗住『迎新』係歡迎自己,點諗到係要再介紹其他人上台;個短訊完全冇提到要介紹其他人上台呢啲字眼。如果知道係咁,我哋就唔會特登由觀塘同黃竹坑撲入去香港仔啦,嘥晒我哋啲時間!」

職員推銷誤導客戶
甄小姐稱,她按照發出短訊的電話號碼致電查詢,發現接聽者是香港仔中心「3」分店職員。
「連短訊裏面個查詢電話都係間分店嘅,咁好明顯係個別分店嘅職員為咗做推廣,亂咁發放呢啲內容唔清晰嘅的短訊誤導客戶啦!」
記者曾致電香港仔中心分店佯稱收到同樣短訊,職員聽罷後即着記者前往香港仔中心「3」分店。

400元分12期回贈
記者追問那四百元迎新優惠券怎樣使用時,職員始稱記者須帶同一位朋友前來購買新機上台,四百元始以回贈形式,分十二期於月費中退回。
本報將投訴個案轉介和記電訊查詢,但至截稿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何先生及甄小姐則向本報表示,經本報跟進後,曾有和記電訊職員聯絡他們,表示有關短訊推廣出自香港仔中心「3」分店,並謂會作出監督,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一○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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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當日收到短訊(圖)後,即從觀塘專程前往香港仔「3」分店欲領取四百元的迎新優惠券,但怎料白行一趟。

電訊職員回覆何先生稱,推銷短訊乃「3」位於香港仔中心分店的職員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