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仿古車返港 撿出軍火<br>公司董事稱遭陷害

駕仿古車返港 撿出軍火
公司董事稱遭陷害

【本報訊】電腦公司董事駕駛仿古車從皇崗返抵本港,駛經深水埗時遭警方衝鋒車截停,在車尾箱撿出一支自製散彈槍及子彈,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辯稱對事件全不知情,以往曾遭前僱員恐嚇,故懷疑遭人陷害。
三十九歲被告何百康,電腦公司區域經理,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指他於去年二月九日在深水埗元州街,無牌管有一支自製散彈槍、兩枚散彈槍實彈及一枚發射過的散彈槍子彈殼。

曾遭前僱員恐嚇
被告庭上辯稱,公司於○三年六月購入涉案仿古車,經常駕駛來往中港兩地的辦事處,除他本人外,其他員工及客人也會駕駛該車。他承認該車外形特別,雖在本港有同款,但內地則未見過。被告續稱,對藏槍事件毫不知情,因以往經常遭前僱員恐嚇,對方又講過會報仇,故他懷疑是遭前僱員陷害。
控方指,去年二月九日,警方接獲一名女子致電報案,遂派衝鋒車在深水埗元州街截停被告駕駛的私家車,結果在車尾箱內撿獲一支自製散彈槍及兩發散彈槍子彈。按紀錄,涉案私家車登記車主為一間公司,被告為該公司董事之一。
案件編號:HCCC143/04